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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调整 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5:00 访问量:

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推荐单位机关各室、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景德镇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景应急办字〔2025〕12号)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开展新一轮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征集工作,同时梳理更新库内现有专家信息,清退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退出

应急保障中心会同各有关室、局属单位对现库内专家的现状进行摸底,对于单位或职称等专家信息发生变更的,按程序更新专家库相关信息;对于因身体健康、违规违纪、三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派的工作任务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履职的专家,提出取消专家资格的建议,按程序取消专家资格,退出专家库。

二、征集补充

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推荐单位按照2025年景德镇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与申报工作要求(见附件),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专家候选人员。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在现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景应急办字〔2025〕12号)增补一批应急管理专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家是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重要技术力量,管理好、使用好专家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必要手段。室、局属单位、各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调整和补充本行业领域专家工作,切实为推动我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选好专家。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市局专家管理办法,精心组织推进专家征集调整工作,提出取消专家资格的建议名单。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征集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专家补充进专家库。

(三)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专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应急保障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规范专家抽取服务工作,各专家使用室、属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共同促进专家管理规范化。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推荐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无党纪政务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一般应具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中高级技术职称稀缺的行业领域,可由相关科室(单位)推荐并经审核认定

4.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高级以上职称、特殊专业的资深专家可放宽到65周岁

6.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调查工作;

7.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9.一般情况下,各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不纳入专家库(确有需要纳入的,需专题研究确定)。

推荐程序

1.申请。按照本人自愿原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由专家个人填写《专家申请表》(见附表1),并提供身份、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推荐盖章同意,推荐单位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表3)并盖章,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应急保障中心,行业分类表详见附表2。已是我专家库专家此次不需填报申请。

2.审查。由应急保障中心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提交至对口业务室,由业务室进行复审后,应急保障中心汇总并按程序确定专家候选人名单。

3.公示公告。市应急管理局将专家候选人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入选景德镇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

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员应在2025年829日前将申请推荐材料电子版(含专家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专家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9907080004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应急保障中心 卢杰 19907080004

附表:1.专家申请表

2.行业分类表

3.专家推荐汇总表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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