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景减办〔2023〕7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自主申报、县级初查、市级核查,拟将以下4家单位命名为2023年度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浮梁县湘湖镇古田村
2.浮梁县兴田乡方家坞村
3.浮梁县兴田乡程家山村
4.昌江区新枫街道嘉和社区
为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减灾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月2日
联系电话:0798-8386232
通信地址: 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德西大道10号
景德镇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