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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4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政务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6-11-05 11:17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过期未延期的4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请以下矿山企业(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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