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五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办法等具体要求,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作为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在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开展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落实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发布机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责任落实。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各科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将重要栏目信息同步市政府网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探索建立和运用多平台、多媒体,开拓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中国瓷都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栏目建设。在2020年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与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新法制报等媒体合作,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发布。
三是加强内容建设,提升公开影响力。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做好应急管理情况的主动公开。在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报告。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与类别:2020年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17条。概括类信息181条;政务动态信息281条。市局信息公开的形式: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中国景德镇网站应急管理版块,景德镇政务,景德镇信息,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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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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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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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5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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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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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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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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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22 |
167 |
1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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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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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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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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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 |
1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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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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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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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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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此项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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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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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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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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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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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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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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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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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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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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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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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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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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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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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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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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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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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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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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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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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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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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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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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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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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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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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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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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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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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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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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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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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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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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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一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审三校制度没有严格落实的问题。因为县、部门快讯栏目是由县级应急部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报送给相关科室,有的科室没有仔细审核就上报至办公室发布,导致存在错别字等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局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反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精神,着力提高科室报送信息的质量;二是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对公开的文件或信息严格做到三审三校,提高素质和工作水平。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