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安委会出台了《景德镇市安全生产访谈暂行办法》。《办法》出台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访谈工作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办法》共十条,还明确了开展安全生产访谈工作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成果运用等内容,由景德镇市安委会及景德镇市安委办对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部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进行访谈;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进行访谈。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和景德镇市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办法》强调,访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重点谈问题,找与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差距和不足;明目标,细化目标任务,精准发力防范化解风险;提要求,对访谈地区和单位提出针对性工作要求,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对照访谈工作指出的问题和目标任务,市安委办将结合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定期通报贯彻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