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 对象 |
简要案情 | 处罚种类和数额 | 承办人 | 立案 日期 |
结案 日期 |
1 | 乐平市九江龙化工有限公司 |
1.乐平市九江龙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设计审查批复,已开工建设、设备安装。 2.当事人负责的乐平市九江龙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设计审查批复,已开工建设、设备安装。 |
责令停止建设,并对企业处拾万元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贰万元整罚款 |
苏子乔 田宏威 |
2024年 1月30日 |
2024年 3月8日 |
2 |
乐平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发出重大风险预警,该公司液氯仓库8个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陆续发生报警。经查看现场视频录像,企业员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未戴安全帽、未穿戴有毒气体防护装置、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登高作业无防护措施。 | 给予警告,并对该公司处行政处罚贰万元整的罚款、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伍千元的罚款。 | 田宏威苏子乔 | 2024年2月23日 | 2024年3月25日 |
3 | 龚立新 | 执法人员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时,未及时排查出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李德胜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隐患问题。 | 给予安全管理人员壹万元整的罚款。 | 徐凯 张浩 |
2024年6月24日 | 2024年7月15日 |
4 |
乐平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
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乐平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以下四个违法行为:1.烟花仓库管理员违反操作规程,携带手机进入库区;2.发放烟花时,两名外来人员未持证上岗搬运烟花爆竹;3.未建立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4.部分烟花存在流向记录未明确具体零售点,未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 |
对企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 |
苏子乔田宏威 | 2024年7月19日 | 2024年8月21日 |
5 |
景德镇众旺钢构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29日昌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景德镇众旺钢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存在电焊作业人员两人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2024年7月30日昌江区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移交市应急管理局。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5日前往景德镇市众旺钢构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发现隐患问题属实。 |
给予企业壹万元整的罚款。 | 徐凯 张浩 |
2024年8月5日 | 2024年9月6日 |
6 | 江西景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26日,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前往江西景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两项违法行为:1.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2.档案归档管理不规范。 | 给予企业叁仟贰佰元整的罚款。 | 徐凯 张浩 |
2024年10月14日 | 202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