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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16:40 访问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其他

受理单位

市应急局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办理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1-2号窗口

许可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

受理条件

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二)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六)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八)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

(十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原件1份,仅限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许可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对申请审查作出处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审查→按规定审批→窗口制证、发证→公示。

法定许可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咨询电话

0798-8330595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汪灿

所在部门

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8-8330595

E-MAIL



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表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申请表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审

批

步

骤

受

理

阶

段

办理部门

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及职务(A、B岗位制)

A:邵艺欢(13319379386首席代表)

B:汪灿(13313640186科员)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受理通知书

备注


审

查

阶

段

办理部门

市应急局危化科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及职务(A、B岗位制)

A:金殷俊(13879824386科长)

B:庞靖坤(13134076989科员)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备注

企业补充整改的时间不纳入办理时间

审

批

阶

段

办理部门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及职务(A、B岗位制)

A:石锦葵(13319380860副局长)

B: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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