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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16:40 访问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其他

受理单位

市应急局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办理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1-2号窗口

许可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

受理条件

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二)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六)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八)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

(十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原件1份,仅限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许可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对申请审查作出处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审查→按规定审批→窗口制证、发证→公示。

法定许可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8-8330595

备注


联系人姓名

汪灿

所在部门

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8-8330595

E-MAIL



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表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

申请表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办理部门

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及职务(AB岗位制)

A邵艺欢(13319379386首席代表)

B灿(13313640186科员)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受理通知书

备注


办理部门

市应急局危化科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及职务(AB岗位制)

A金殷俊(13879824386科长)

B庞靖坤(13134076989科员)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备注

企业补充整改的时间不纳入办理时间

办理部门


办理人姓名、手机号及职务(AB岗位制)

A石锦葵(13319380860副局长)

B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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