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主要成效及特色亮点。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1至11月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起、死亡32人,同比少21起、2人,分别下降31.3%、5.9%;连续16年未发生重大事故,是全省唯一;打击非法小煤窑连续12年实现“零开采、零死亡”;元旦、春节、各级“两会”、五一、汛期、十一、瓷博会、省运会等重要时段安全平稳。二是全省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含交叉检查、巡查督导、十大专项整治)全省排名第二。
(二)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健全工作格局。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出台《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景德镇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市安委会组成,健全完善市安委会工作规则,设立矿山、燃气梭式窑等13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与媒为伴、同频共振,市主流媒体开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等专栏,《景德镇日报》头版和《瓷都晚报》整版刊发《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解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景德镇市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景德镇市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3批次2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公开承诺。
二是聚焦十大整治,高压态势推进“扫雷”“清零”。十大专项整治范围内1839家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实现全覆盖,辨识风险点24011处、重大风险点398处、重大危险源123处,受控率均为100%;制定风险点管控措施61065条,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1610套。企业辨识风险点平均数13处/家。排查隐患99095条,排查重大隐患143条,重大隐患整改率为100%。挂牌督办143条重大隐患。取缔关闭非法企业10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37家,处罚企业577家,实施上限罚款处罚91家,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05人,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14家,对25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拟推送“黑名单”企业3家。市主流媒体多次曝光“五个一批”情况。约谈单位765家,通报单位4家。推进“双千示范”,培育61家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63家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十大整治“清零”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被省委信息单篇采用。编发工作简报28期。
三是聚焦依法治理,铁心硬手加强监管执法。制定并实施《景德镇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措施,各项安全生产执法指标同比明显上升。对辖区内的5座煤矿行政处罚4矿次(其中上限处罚2矿次),责令停产工作面和停产煤矿各1处,约谈企业负责人5次。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对9家危化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认真落实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内2017年发证的零售店189家,现已全部注销。整治取缔了638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对10家非煤矿山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0家。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2018年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项,重新编制了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原来的192项精简为49项,精简幅度达74.5%。
四是聚焦体制机制,蹄疾步稳提升保障能力。4个县级安监部门均成立应急管理机构。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数据库。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制定第十五届瓷博会和第十五届省运会等应急预案,全力做好了安保工作。市县两级足额保障安全执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均保障了安全监管执法用车。安全监管岗位津贴发放在延伸至乡镇街道安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至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利用国补资金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安监系统执法人员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电脑、执法装备等惠及乡镇、行政村安监站。
五是聚焦基础建设,固本培元夯实基层基础。助力“航空强省”战略,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政府与航空工业昌飞签署了AC311 和通航保障服务采购协议,用于开展应急救援、警用执法、抗洪抢险、高速巡查、公务飞行等警航和通航飞行作业。运用“大数据”监管燃气梭式窑。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装置3330余个。2016年昌飞公司荣获“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全省唯一,2018年还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达标岗,另推荐获评“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家。积极配合省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赣鄱行(景德镇行)”活动,十多家省市主流媒体采访、调研我市“一带一路”陶瓷生产和燃气梭式窑安全整治工作。妈妈防火团先进事迹也被《中国消防》杂志2018第6期刊登。通过新增煤矿瓦斯抽采、煤矿防突作业两工种验收,在原有特种作业低压电工、焊工实际考点的基础上,增加市场、企业需求量大的高压电工、登高作业两工种实操考点。聘请专家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对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出台《景德镇市工伤预防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和费用提取等制度。
六是聚焦安全预防,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双重预防,出台并实施《景德镇市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全面纳入线上管理,33家企业应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共录入10000余条隐患,隐患整改率99%以上。继续关闭1处6万吨矿井(2015年以来共关闭13座),连续四年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关闭任务,2020年6万吨及以下矿井将全部关闭。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积极推广“消防+环卫”运行新模式,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6458万起。整改完成23条道路安全隐患。淘汰“黄标车、冒烟黑车、报废车”3890辆。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对拒不整改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燃气梭式窑总量下降到1886座,收缴压平过期报废钢瓶9417只,查封高楼顶窑34座;燃气梭式窑特种人员持证培训上岗1123人,实现燃气梭式窑连续13年无人员死亡事故。开展了粉尘涉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行政处罚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协调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情况。机构改革期间,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机构改革期间,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一定要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安排
2019年,我们将稳稳托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实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确保重要时段安全平稳,确保打击非法小煤窑继续实现“零开采、零死亡”目标。统筹推进事故灾难救援和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狠抓责任体系建设。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为抓手,狠抓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狠抓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好重点行业安全整治“组合拳”。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四是狠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上下功夫。五是狠抓保障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