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各方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研究出台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作出部署。
三是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研究制定我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综合施策;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尤其是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查改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四是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要求,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安全监管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切实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五是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氛围。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六是提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以尘毒危害因素、矿山、化工、陶瓷、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深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改革创新,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情况普查,全面掌握职业健康动态信息。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危化品、矿山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开发、应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快市、县应急平台建设步伐。
八是改进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持续推进“五型团队”和“争做五好安监员”创建活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忠于职守、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监管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