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0〕19号):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联系有关安全生产教育网络平台,为复工复产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免费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关于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
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关于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关于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关于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0〕12号):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和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工作,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调整一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一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一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一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157号):二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为:1.将除黑火药、AB类烟花外(即引火线、爆竹、CD级类烟花、国储退役单基粉)的烟花爆竹生产加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至宜春市、萍乡市应急管理局;2.将中央管理的总公司省级总部其所属单位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应急预案备案下放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保留行政审批必要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保留行政审批必要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保留行政审批必要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保留行政审批必要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145号):严格依法开展审批,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应急字〔2018〕16号):坚持平等对待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积极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全面提升素质,畅通联系沟通渠道,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畅通联系沟通渠道,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清除制度性障碍,保障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江西省安监局
关于印发“双千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双千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双千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双千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2018〕51号):通过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实现“双千示范”引领。 (二)实现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三)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江西省安监局
关于印发规范安全生产中介行为的九条禁令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规范安全生产中介行为的九条禁令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规范安全生产中介行为的九条禁令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规范安全生产中介行为的九条禁令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2017〕178号 ):一、禁止从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的行为;二、禁止中介机构假借、冒用他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或者恶意低价竞争以及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三、禁止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或漏项、缺项技术报告的行为;四、禁止中介机构出租、出借资格证书、在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的行为;五、禁止中介机构有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六、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 七、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法律依据组织由生产经营单位或机构支付费用的行政性评审的行为;八、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干预市场定价,违规擅自出台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 九、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擅自干预中介机构从业活动,或者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
《江西省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的通知》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的通知》惠企政策)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的通知》惠企政策)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3.设定依据
3.1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7〕122号):适应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纳入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包括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同)管理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工作。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申请条件:
企业不限行业、不限类型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审核—办结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份(原件2份)
8.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 业务咨询电话:0798-83330595
10.2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
0798-833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