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全面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意见》),为便于各地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高质量发展意见》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4月29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全面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全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供了详细方法路径,以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等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加强企业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铸牢交通秩序严管防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国省道健全联网联控设备装置,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强化路面现场违法检查力度。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充分落实“两站两员”、“交所融合”等机制,严格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组织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行动。
(四)严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优势,加大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开展”五大曝光“、”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营造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五)提升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协作配合和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攻坚重点,强化责任落实。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集中攻坚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深化协同联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高质量工作”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
(四)狠抓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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